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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关于做好202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制”新增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6-3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广“项目制”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项目的数量、质量和结构,现启动202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制”新增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应聚焦国家战略、行业(产业)需求和学校“四大学科使命”,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严格落实首席导师和双导师制度,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建设实践课程、精品教材等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建设产教融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培养具备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由首席导师牵头,遴选、组建与项目人才培养方向相契合的项目导师团队,导师团队共同申报人才培养项目。

2.项目的首席导师,原则上应是正高级职称,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专业领域国家战略需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行业热点难点。每人仅能担任一个项目的首席导师。

3.项目依托或组织稳定的科研团队和研究生导师团队,能够满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和学业研究指导需求,团队中的校内导师须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校外导师须为学校聘任期内的导师。

4.项目具有一个及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作为支撑且研究经费满足研究生全过程培养需要,横向项目不得交叉使用。

5.项目依托一个及以上已获批的校级实践基地,能够满足研究生校外实践学习需要。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新增人才培养项目对标建设重点及申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填写《202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制”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单位审核。首席导师所在学院为项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汇总并提交《202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制”新增人才培养项目汇总表》(附件2)。

3.现场汇报。项目的首席导师按照汇报提纲(附件3),以PPT形式进行现场汇报。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新增人才培养项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培养资源保障、培养模式规划及教学资源建设计划等内容进行论证。

四、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于7月8日前完成单位审核,并向研究生院(206室)提交审核通过项目的附件1、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附件1、附件2、PPT电子版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形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2.研究生院将于7月10日前组织现场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玉玲  吕文琪

电   话:87080156

邮   箱:zlpg@nwafu.edu.cn


附件:

1.202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制”项目申报书

2.202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制”新增项目汇总表

3.2027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制”新增项目汇报提纲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30日